高平市2020年有關就業創業政策解讀
一、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2020年,對小微企業新吸納城鄉各類勞動者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給予一次性就業補助,補助標準每人不超過1500元。需對新吸納就業人員到高平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和就業登記手續。
申請補助材料應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申請表、穩定就業承諾書、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人員花名冊、新吸納就業人員發放工資憑證。
二、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以及返鄉農民工創業人員,根據帶動就業人數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助標準每人不超過10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需對帶動就業人員到高平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申請補助材料應附: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真實性承諾書。
三、職業介紹補貼
2020年,具有合法資質的經營性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職業培訓機構、家政服務企業以及經認定的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開展公益性就業服務或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按經其就業服務后實際就業的人數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補貼。
疫情期間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成功就業且簽訂半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補貼標準每人由原先的 300元提高到500元;對向我省境內縣以外用人單位介紹成功且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補貼標準每人由原先的500元提高到800元;對向我省境外介紹成功且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補貼標準每人由原先的 800 元提高到1000元。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可從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中選擇申請一種職業介紹補貼,不得重復申請和享受補貼。
申請補助材料應附:經就業服務后已實現就業的人員花名冊、接受免費就業服務證明的本人簽名、《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就業創業證號、《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復印件、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四、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返鄉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可按每年不超過2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的標準,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場地租賃補貼。
申請補助材料應附:個人身份證明、高校畢業生畢業證復印件、自主創業證明等材料。